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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今日起施行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陕西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日起正式施行。据介绍,这是迄今为止陕西省出台的第一部关于黄帝陵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制度。
  黄帝陵位于陕西省黄陵县桥山之巅,是中华民族人文始祖轩辕黄帝的陵寝。1962年国务院公布黄帝陵为全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编为“古墓葬第一号”,号称“天下第一陵”;2002年,黄帝陵景区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办法》将黄帝陵保护区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是指黄帝陵园、轩辕庙院以及所处的桥山山体与山前空间;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包括桥山周围山体、沮水两岸沟峪、黄陵县城以及周围景区景点。
  按照《办法》规定,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修建规划外的人造景点等行为,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物风格、色调则应当与黄帝陵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相协调。“根据以上规定,我们今后不仅要对桥山之上进行规划,桥山以下,特别是对黄陵县城的建设也要进行规划。”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玉明介绍说。
  针对目前存在的保护区内新立碑(碣)缺乏统一规划的问题,《办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下列四种情况的,才可在保护区内新立碑(碣):国家主要领导人为黄帝陵题词;纪念中华民族重大历史事件;颂扬轩辕黄帝、中华文化的名家书法、绘画作品;黄帝陵捐资、整修记载。同时,《办法》对新立碑(碣)置放区域范围亦作出明确要求:第一、二项碑石分别立于轩辕庙古柏院东、西两侧;第三、四项碑石立于登陵道两侧或者轩辕庙碑廊。
  此外,《办法》对黄帝陵保护区内祭祀、参观与经营活动予以规范,要求“祭祀、参观活动应当庄严、有序,有利于传承中华文明,有利于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应当保持宁静、肃穆,不得使用汽笛,不得利用敲鼓鸣钟进行经营活动,限制使用高音喇叭。”
  《办法》还就保护区相关管理部门职责进行了规定: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黄帝陵保护、管理、规划、建设等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公祭活动。延安市政府设立黄帝陵管理局,负责黄帝陵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黄陵县民政府行使对黄帝陵管理局的代管职能,组织、督促黄帝陵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做好黄带陵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等工作。(记者 杨彦)
  

庚寅(2010)年公祭黄帝活动宣传资料选编/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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